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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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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周转房在出租前已完成维修,房间设备齐全、完好(但不代表设备、设施为全新)。

    2、租户领取房间钥匙入住后,如发现房间设施有存在问题或不齐全需要维修者,请在领取钥匙的10天内(连续天数,含周六日)填好《住房使用意见表》相关内容,将其送到租赁中心维修工程科(莲花大厦东座十楼1004室)。

    3、维修工程科将会按所填《住房使用意见表》内容与租户联系,约定时间上门核实。未返回《住房使用意见表》,则表示租户对房间内所有设施的完好状态表示认同,无疑义。

    4、如《住房使用意见表》内容属实,将安排免费维修,并将合同起租日期以维修完成后时间计算。如不需维修,租户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