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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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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申请“政策性出租住房”→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排队等候→排到后由租赁中心通知申请人参加选房→选房→签定租赁合同→入住

申请步骤:

1、申请人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到深圳市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租赁一科领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性出租住房申请表;

2、根据申请表填表须知填表、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将有关资料备齐后到租赁一科提交申请资料;

3、符合申请条件者即可领取申请回执。

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市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由市财政发放工资的在编职工;

2、申请人家庭或个人在深圳市无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微利商品房、市场商品房及自建私房)。

申请人交表时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编制证明;

2、申请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户口本、所在单位提供的无房证明;

3、有职务、职称者,提供任职文件或职称聘书;

4、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及配偶身份证;

5、有子女者提供子女户口本或出生证。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并交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