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版房产新政很温和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信息时报5月22日讯)在市场观望等候一段时间后,广州市房产新政落地措施——“穗24条”昨日终于正式出台。与之前其他城市出台的地方版房产新政相比,“穗24条”中没有限制境外人士购买房产,也没有提到房产税,被冠以“温和”之名。
“穗24条”主攻增加供房量
在房产新政出台后,广州楼市包括开发商、地产中介和购房者等各方都在等待地方版的新政出台。不少购房者期待广州落地措施能仍有“猛拳”,让楼价应声而落,自己可以买上房子。但昨日出台的“穗24条”却比较温和,基本上没有严厉措施。
昨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意见》(穗府[2010]14号,下称《贯彻意见》)。《贯彻意见》共有8个方面24条。从内容上看,“穗24条”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无权决定的事项没有越权明确,工作重点放在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供应端的调控措施上。
发言人解释为何没“加码”
对于“穗24条”相对温和的说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表示,中央调控房地产政策切中了目前房价快速上涨的要害,从2008年底、2009年以来,因为不合理的需求导致房价过快上涨。房产新政出台一个月已经初见成效,目前在阳光家缘上的数据显示,新建商品房一手量已经大幅度萎缩,市场的观望气候比较浓厚,价格上涨的势头得到明显的遏制。
“有人说,为什么房价未应声而落?这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房价和成交是有直接的联系,成交出现萎缩并且持续一段时间后,房价才会顺应市场的要求下降调整。”黄文波表示,广州市政府在贯彻中央调控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供应,需求减少,使供应能够达到平衡,从而稳定房价,遏制房价的快速增长。“我个人认为不是严不严格或者是加码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看效果”。
据悉,《贯彻意见》中提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牵头抓紧制定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强住房保障的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套房认定标准将公布
黄文波表示,二套房认定标准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会同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近期将出台。认定标准出台后,广州市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切实执行好。目前,要实现查询广州行政区域范围内个人名下的房产情况,房管部门的档案信息系统完全可以实现,但以家庭为单位查询尚有困难。下一步,广州将抓紧会同民政和公安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大规模摸查闲置地情况
黄文波介绍,广州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披露市场供需及风险预警信息,及时提示市场风险。在过去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信息的基础上,还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全面公开房地产用地宗案的开发利用动态信息,以及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的宗案查处信息,逐步实现土地供应和监管信息的全公开。
从今年2月起,广州市已再次开展了全市范围内土地出让合同清理行动,旨在通过此次大清理发现历史上遗漏未查处的闲置土地。目前,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了1992年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来土地出让合同和项目开发建设情况的清理、清查,下一步将在核查基础上依法进行处理,约束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开发建设和销售,加快形成商品住宅的实际供应,构成闲置的坚决进行查处。
“穗24条”看点
第三套房贷是否暂停?
答:《贯彻意见》没有提,由银行自己决定。
黄文波介绍,决定是否暂停三套房贷是金融监管部门和各商业银行的职权。在起草《贯彻意见》过程中,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征求了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他们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和各商业银行对暂停三套房贷问题已进行研究。部分商业银行已明确暂停发放,部分商业银行已提高三套房贷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业界人士提醒,由于各个商业银行定的标准不同,因此市民在购房可咨询多家银行,“货比三家”选择最划算的首付和利率水平。
是否限制境外人士购房?
答:《贯彻意见》没规定,但房价涨得太快将采取限购等临时性调控。
关于限购等临时性调控措施,《贯彻意见》暂未规定,但同时规定如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效果不理想,将采取限购等临时性调控措施。黄文波介绍,暂未规定限购措施,主要考虑是新政实施以来,广州市楼市运行已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市场成交量已出现较大幅度萎缩,市场观望气氛浓厚,新政“抑投机、遏房价”的成效初显。
数据显示,4月15日至5月14日,全市十区一手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面积同比减少了68.1%,环比减少了33.5%;网上签约均价环比下降7.4%,扣除萝岗区大幅波动因素外,其余9区均价环比下降0.8%。房价虽仍在高位,但涨势已得到遏制,预期随着成交的持续低迷,房价将出现下跌。根据楼市投资“买涨不买跌”的规律,预期投机性需求将会得到有效抑制。
此外,从广州购房需求结构来看,国内居民购房占绝大多数(占购房人群的99.1%),限制港澳和外国人购房意义不大。
是否学上海开征房产税?
答:广州没有开征特殊房产税权限。
近期,上海、重庆等地出台了征收房产税或特殊房产消费税。黄文波称广州市也注意到了这一动态,但广州作为副省级的省会城市,实际职权与地级市并无区别,没有定税权限,开征新税种方面要接受国家和省的统筹安排,这方面与国家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有较大区别。据房管部门与财税部门了解的情况,目前国家开征物业税或房产税正在研究、酝酿。
各地房产新政情况
北京:4月30日发布“京11条”:“暂停第三套房贷”
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
重庆:将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
深圳:5月6日下发通知,“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即对境外人士和港澳台居民购房进行限制,其在深圳市限购一套自住或自用的商品房。
贵盘预售不批,房价“被降低”?
房管局:广州不存在故意不批预售证情况
根据新浪乐居统计阳光家缘数据显示,4月15日新政之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发放预售证的住宅项目共49个。从房价上来看,该49个项目中有23个项目均价在6000元/平米左右,均价过万的项目仅18个,均价整体水平比较低;从区域上来看,49个项目中仅个别项目位于中心城区,其他全部位于广州外围地区。也就是说,新政后价位较低的郊区盘成为广州楼市供应主力,直接导致均价被拉低。
是否广州市故意不批高价楼盘预售,造成楼市“被降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陈大旺表示,广州肯定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广州的预售行政许可是预申请,只要来申请就会发出预售证,无论房价高的还是房价低的。“不会房价高了就不发,房价低了就发,广州不存在这样的情况。”黄文波也表示,广州绝不会选择低价格的楼盘批发预售证,高房价的就不批准预售证,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情况,就会查处相关的负责人。
来源:信息时报